1970-1976,广东人民艺术学院舞蹈系;
1976至退休,广东歌舞剧院舞蹈演员。
1987年被评聘为广东舞蹈界最年轻的一级演员,
1992年获得国务院颁发的专家特殊津贴,
1994年被编入《中国舞蹈词典》《中国专家大辞典》。
历任广东省第八届人大代表、广东省第六、七届青联常委、
广东省侨联七届副主席、中国舞蹈家协会表演艺术委员会委员、
广东省舞蹈家协会理事、广州尊师重教促进会理事等职。
曾获广州首届专业舞蹈演员比赛青年组一等奖,第一届中国舞“桃李杯”赛成人组表演奖,全国第二届舞蹈比赛演员表演三等奖,第四届广东省艺术节表演一等奖。
先后在1984年、1987年两次举办“温明珠舞蹈表演晚会”,成为广东省举办个人舞蹈表演晚会的第一人。1994年,在大型舞剧《南越王》中饰演女主角,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第四届“文华表演奖”。1992年与广州青年文化宫合作首创广东省第一个以个人命名的“温明珠舞苑”。1996年从演员成为一名舞蹈教育者,成立“温明珠演艺中心”。同年在华南文艺成人学院创建舞蹈系,被聘为舞蹈系主任、客座教授。2002年被广州市文化局特聘为广州市第一批社区文化指导员,2004年成立温明珠舞蹈艺术中心。曾随团出访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,在国内外享有声誉。